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支付机构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元支付”)近日被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本元支付成立于2006年,2012年获得支付牌照,是云南省首家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本元支付最早的业务类型仅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云南省),2014年7月通过增项,增加了互联网支付业务。
2022年6月,本元支付在其第二次支付牌照续展中被中止续展审查。到了2023年7月,人民银行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3年7月第六批)显示,本元支付通过续展。支付业务调整后,本元支付的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云南省)”。
相关信息显示,2021年9月末,被告人石志益通过朋友介绍与“饭团”(未到案)联系进行倒卖USDT币。“饭团”用境外聊天软件与石志益取得联系,“饭团”告知石志益买卖USDT币的钱是博彩钱,钱是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备付金付出的,卡也不会被冻结。石志益随后组织多人参与其中,有的负责和“饭团”对接、排卡、资金回流等;有的负责在平台、代理商手里买卖USDT币,再统一转给“饭团”并结算,“饭团”按流水进行返利。
2021年11月中旬后,“饭团”通知石志益原来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不能使用了,并询问找到新第三方支付平台。石志益则找到了中间人刘富强,后者表示本元支付可以提供第三方支付账户,但需要收取手续费。此后,“饭团”也同意支付其中的手续费,并另按流水的1%支付给石志益好处费。
石志益重新对相关人员的分工进行调整,其中叶建冬负责接受“饭团”准备提供给本元支付的对公账户材料,并按照本元支付的工作人员“涛”的要求完善、整理对公账户材料,在将材料传给公司。
整个流程为,被害人的钱款打入“饭团”控制的涉案青岛久勇安建材有限公司、黑龙江横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两个对公账户内,再由“饭团”操控将钱款转入本元支付账户,继而再从本元支付账户汇入到六被告人名下的账户内。
最终经核查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7日期间,有46被害人被骗金额超466万元汇入涉案对公账户,其中有近350万元经本元支付转至被告人的个人银行卡账户并用于买USDT币,再将USDT币转给“饭团”,“饭团”将返利汇至石志益等人账户。
该案件于2022年9月在裁判文书网上披露。而在2022年8月时,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现云南省分行)公布一张罚单,本元支付被罚54.5万,原因是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除了牵涉刑事案件,在其中充当支付通道外,近期还有消费者在投诉平台称,在本元支付推出的本元宝APP上购买了活期和定期产品,从7月至今已“无法提现”。且类似的投诉并非个案,也有消费者则称在更早的6月开始就已发现无法提现。
工商信息显示,本元支付大股东为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怡亚通投资”),背后实际控制人为周国辉。周国辉同时也在A股上市的供应链企业——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怡亚通供应链”)担任法定代表
尽管有相似的公司名,也有关联的管理人员,但怡亚通投资和“中国第一家上市的供应链公司”怡亚通供应链并不存在股权关联。
不久前就有投资者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提问,咨询怡亚通供应链是否对本元支付旗下产品本元宝的兑付情况有了解,但怡亚通供应链方面仅回复,其未持有本元支付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