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提交的关于人脸识别的提案:他建议取消旅游场景中过度的人脸识别。这一提议立即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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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1年,公安部为防范和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开始使用人脸识别技术。2008年奥运会期间,人脸识别技术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到如今我国的人脸识别技术已经能够通过捕捉和分析人的面部特征,快速、准确地对个人信息进行识别。
人脸识别技术在支付业得到了广泛地运用,通过生物识别和支付系统的结合,如今在商场、餐厅等消费场人脸识别支付都已经非常常见。其快捷、高效、不需要支付终端、无触碰支付等特点使其拥有大量年轻使用群体。
在公共领域和文旅领域,实现了旅店无证件入住和入住实名认证。然而,这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物识别技术,却存在难以被人忽视的缺点。
戴斌指出,目前几乎所有省市的宾馆、酒店、民宿、景点几乎都设有人脸识别系统,需要“刷脸”才能入住。但刷脸入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正式的部门规章规定。该行为却容易引起游客对接待单位的不满,并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事实上,在法规方面,仅有《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表示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但其中并未提及人脸识别。
“即使完成了身份验证,也要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技术在酒店和文旅行业的过度使用,使得本就疲惫的差旅人员面对不必要的困扰。
此外,对入境游客而言,大多国家,尤其是欧美国家的游客高度重视个人隐私,因此普遍对人脸识别技术持保留态度。即使配合采集,入镜游客经常会面对因与中国人面部特征差异,导致系统无法识别,出现入住困难的问题。
除住宿外,目前我国各大景区也已普及人脸识别。无论是网上购票还是线下购票,游客都会面临人脸识别入场。而这一行为,对境外游客而言尤其不友好,境外游客经常要遭遇进入景区困难的问题。
这种强制“刷脸”的应用,不仅损害了游客出行体验。在游客多时,还会出现排队“刷脸”,和游客人脸识别失败无法入住,给文旅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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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脸识别的应用,部分网友表示,如入门锁人脸识别、人脸识别支付、人脸识别检票等人脸识别的应用方式使人脸支付给生活带来了便利。并且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使得逃犯无处可逃,对维护社会治安起了积极作用。
而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已经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尤其是在商业领域,商家未经允许就收集并使用消费者的面部数据,这是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犯。此外,人脸识别技术在某些情况下存在错误识别的问题,可能会对使用者带来麻烦和误解。
之前央视曝光过,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在店铺门店安装后,未经用户许可抓取人脸数据,对用户的性别、年龄甚至心情等进行分析。也有不少不法分子通过人脸采集链接大数据库,买卖用户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
事实上,人脸识别技术的争论点在于人脸识别技术的争论点涉及隐私、安全、伦理、公平和法律等多个方面。刷脸与否除了便利度外,还存在于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中。为追求降低犯罪率,个人是否要让渡个人体验,不惜牺牲个人隐私。目前,全球范围内关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法规并不统一,我国也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加强人脸识别的监管,2023年网信办起草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于人脸识别的使用进行了限制。其中征求意见稿指出进行人脸识别应获得个人同意,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强制、误导用户接受人脸识别个人验证。
对此戴斌建议,尽快实施《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并对专项数据和隐私保护提出具体、可执行、可查验的要求,建立有效的法治管理体系。
要解决人脸识别所带来的问题,除了要解决立法问题,还需要企业和开发商保护消费者隐私,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避免滥用和用户隐私信息的泄露。
总体而言,人脸识别技术,确实保护了人们的安全,并在支付等领域提供了便利的服务。其也面对诸多挑战和争议,相关政策正在加快落实,但人脸识别要做到隐私性、自愿性和便利性协调发展仍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