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及网民举报,上海地铁站内部分自动售货机不同程度存在诱导使用刷脸支付、未尽到告知义务等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
按照“亮剑浦江·2024”公共场所强制、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安排,上海市网信办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近日依法联合约谈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申通地铁)及三家自动售货机运营企业(上海百纶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煦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泰和瑞通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网信办向申通地铁及三家企业通报了相关违规问题并开展普法,并要求涉事企业即知即改,切实履行好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约谈中还要求企业落实好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同意”和最小必要原则,并加强企业内部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上海市网信办强调,人脸信息依法属于敏感个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被非法使用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企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人脸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需经消费者单独同意。
据了解,“亮剑浦江·2024”人脸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体育、零售、文旅、培训、物业和其他等重要场所“刷脸”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推动企业主动履行人脸信息保护义务,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最后提示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谨慎“赏脸”,做到“非必要不使用、非必要不提供、非必要不许可刷脸”,切实维护好自身个人信息权益。